研 究 牌 照

研 究 牌 照 授 权 (i) 进 行 一 项 胚 胎 研 究 项 目 ; 及 (ii) 储 存 用 于 或 拟 用 于 该 研 究 的 配 子 或 胚 胎 。 根 据 《 人 类 生 殖 科 技 条 例 》 ( 第 561 章 ) 第 2(1) 条 , 胚 胎 研 究 :

  1. 指 任 何 涉 及 制 造 、 使 用 或 处 理 胚 胎 的 研 究 , 而 不 论 该 胚 胎 是 否 将 会 植 入 一 名 女 性 的 体 内 ;
  2. 包 括 由 医 务 卫 生 局 局 长 藉 宪 报 公 告 指 明 为 胚 胎 研 究 的 程 序 ; 惟
  3. 不 包 括 由 医 务 卫 生 局 局 长 藉 宪 报 公 告 指 明 为 不 属 胚 胎 研 究 的 程 序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