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 理 局 可 發 給 4 種 類 別 的 牌 照 :
夫 精 人 工 授 精 牌 照 、 治 療 牌 照 或 研 究 牌 照 亦 准 許 儲 存 用 於 或 擬 用 於 牌 照 授 權 之 有 關 活 動 的 配 子 或 胚 胎 。 施 行 夫 精 人 工 授 精 、 提 供 治 療 或 進 行 研 究 的 中 心 無 須 另 外 申 領 儲 存 牌 照 。